我在當兵的時候 一個學長跟我分享了一句話...我覺得蠻有道理的

可是最近有一位情場達人(總覺得我身邊臥虎藏龍)反駁了這句話...我也覺得有道理

我覺得這是一個沒有標準答案的申論題!!!


這句話就是

"情侶分手 遠距離只是藉口 不是理由!!!"

聽到這句話的時候覺得 哇~~太富有深意的一句話...

兩個人如果要分手 就算距離不遠還是會分手 距離只是臨時的擋箭牌...

所以 遠距離充其量只能算是藉口 不算是理由!!!


而那位情場達人(爲了保護當事人 所以不方便亮出他的名號) 他的反駁是...

"怎麼不說 女生是需要人陪的 距離一遠哪來的時間陪她

所以 遠距離 絕對可以當成分手的理由~"

他這麼說我也蠻認同的~ 因為時間一久沒有見面 真的可以沖淡感情...

畢竟人家走過的橋比我走過的路還長...不然怎麼當達人!!!


可是兩個論點都有他的道理在 就看要從哪一個角度切入....

只有女生需要人家陪?男生不用? 只有女生遠距離 男生沒有?

如果要分手 用遠距離當理由真的不牽強?

這一個問題 我看是無解了~ 畢竟大家的角度都不一樣...

對了~~看有沒有人的研究論文要來研究這個題目..."遠距離 是理由?是藉口?"

相信做問卷或網路調查 一定可以得到相當多的資訊~~~

到PTT去討論 應該可以藍爆吧~~~


不過這個問題也延伸出來另一個議題~

而這個議題也是許多人熱烈討論的熱門話題

分手真的可以把責任只歸咎於一個人嗎?

這個問題因為眾說紛紜~所以到目前還沒有歸類出一個結論...

不過我的看法是 分手就跟出車禍一樣 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~

只有誰對的多 誰對的少而已~沒有絕對100%誰對誰錯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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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水至清則無魚,人至察則無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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