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那麼大了,到現在都還沒有到夜店裡去一探究竟過,

其實沒有去過夜店的理由還蠻單純的,說來實在慚愧~就是我不會喝酒!(我想我大一的一杯醉的故事不用再說一次了吧!)

試想,如果買了一張不算便宜的票到裡面,結果只是喝可樂或果汁,那豈不是要寫個浪費~

所以如果要這樣,那還不如把買票的錢直接拿去買可樂或果汁,應該可以喝到吐出膽汁吧!


大家到夜店好像都有不成文的默契,尤其是女生,都要打扮得花枝招展,招蜂引蝶才可以進場

之前在台北華納威秀影城旁的PUB外,就看到過一堆穿著火辣的女生排隊進場

那種服裝平常應該不會有人穿在路上走吧!

說服裝太膚淺了,應該說泳裝會比較適合,你看過有人穿泳裝在路上走的嗎?

常言道:『馬善被人欺,人善被人騎!』 XD

每一個進去夜店的女生,穿著都很明顯表達著~我很善良

其實大部分去夜店的人,或多或少都會有種,看看今晚沒有有搞頭的想法,男女都一樣吧!

當然也有人單純的想去喝個酒、千百個不願意的被朋友拖去或是進去開開眼界.....

這一定有,不過我想這些佔的比例應該相對的比較少~


如果說夜店是一個是非之地,或許一點也不為過,

常常耳聞身邊有在夜店打滾的朋友說關於夜店發生的一些趣聞佚事

而且這些趣聞往往都讓人瞠目結舌,以為只有連續劇才會有這樣的劇情

接下來就是要講我一個朋友最近在夜店遇到的事情

為了保護當事人,所以就稱我這個朋友為"A"好了

雖然我的直覺告訴我,大家一看到文章就會知道他是誰了

不過因為他本人的要求,還是幫他的名字打上馬賽克"A"

如果你心中浮出一個人的名字,沒錯!就是他,不過大家心照不宣就好了~不要張揚~XD


前一陣子我這個朋友A他到夜店認識了一個女生,認識的第一天就發生了ONS(one-night stand)

他到夜店的目的就只有這個而已,所以也不用太覺得意外~

經過了這一次的ONS又過了十天,我朋友A下面的羊又死掉了,所以又跑了一次夜店

這一次一樣有遇到那個女生,不過這一次多了一個人,就是A在夜店認識的朋友,我們稱為"B"

我朋友就好心的介紹B給那個女生認識 (其實我搞不懂,這有什麼好介紹的,表哥介紹表弟出場嗎?)

B那天晚上也跟那個女生熟絡了起來,到了結束的時候B就主動跟A說,他可以送那女生回家

這個時候那女生已經醉得不省人事了,我朋友A也不疑有他,就讓B送那女生回家。


但是你以為故事發展會那麼沒有爆炸性嗎?一定是不可能的嘛...


後來B並沒有直接送那女生回家,中間還有停留一站--不知名的旅館

相信有看過玫瑰瞳鈴眼的朋友,一定都猜得到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,

沒錯!那女生被B給"睏去"了!

而且妙的事,那女生一直以為推倒她的人,是我朋友A

到後來睡醒的時候,才發現.....身邊的人竟不是A而是B!


從這女的表現的一些言行舉止,不難看出來她喜歡上我朋友A

可是被A的酒肉朋友B給推倒,這樣的打擊想必是不小~

她一定覺得很不是滋味,有種女人像衣服,自己穿一穿不想穿了就給兄弟穿

問題是我朋友A不知道B也是畜生一隻 (都是同類怎麼還會分辨不出來,我就覺得很奇怪!)

我朋友A一直為這件事情感到內疚,他說感覺就很像他特地帶一個朋友去推倒那個女生....

其實A也是腦袋裝冰淇淋一樣,在夜店認識的朋友,還可以稱兄道弟,我也蠻佩服的~

畢竟這種友誼,並沒有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上,了不起就是各取所需,大家心知肚明~

可是女生要跑夜店,會發生這種事情,應該也要有基本的心理準備吧!

而且她自己也要負起最大的責任,連基本的保護自己的方法─保持清醒,她都沒有做到,所以該怎麼說呢~

畢竟在夜店裡大家要的並不是真愛,我想速食性愛比較有可能,歡場無真愛嘛......


總之結果就是我朋友A感到很內疚,所以他要重新思考他的人生方向

到底是要當一個正常人呢?還是一隻Animal呢?

雖然我覺得這可能只是事發過後的一點點小反省,熱度大概只有兩三個禮拜

不過就連田伯光都可能切掉小GG遁入佛門了,那還有什麼不可能的

我們就期待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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