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開始正文以前,先說一個我高中認識的一位南一中學弟轉述的故事~
當時學弟的一個同學,就讀台南一中,雖然不是說讀台南一中就人生會多大放異彩~
但是不能否認的,當你可以進入台南高中第一殿堂,那絕對是菁英!(其實二中也不錯,也可以算是菁英!!)
那個同學那時候交了一個女朋友,結果不小心鬧出了小生命~
他並沒有選擇把小生命結束掉,而是把這個小生命迎接來到這個世界!
當然他也娶了那位女孩回家當老婆了!
或許是因為家裡的家境不是很好之類的,所以那位同學辦了休學,開始工作養家!
因為當時那位同學不想要夫妻兩個人都帶著無法繼續升學的遺憾,所以他就供他老婆去上大學~
你以為故事會那麼的感人快樂嗎?
你錯了,當那位女孩上了大學,認識了新的男生(這難免,畢竟大家剛好處於比較愛玩的階段)
於是當這位女孩畢業的時候,她也跟供她念了四年的老公提出離婚,小孩子也不要了!
就這樣,這個同學獲得了什麼,在他人生最精華的時候,他選擇為一個女孩跟小朋友犧牲奉獻~
最後他落得~文憑就停在高中休學!
想要繼續完成學業的難度很高,畢竟他還有一個小朋友要養~
雖然不能說他的人生就這樣毀了,但是他浪費的時間跟失去的東西太多太多了!
他只獲得了一個沒有媽媽的小孩外加無比的傷痛!!
這是我聽過最像連續劇的真實人生,而且也是離我最近的一個實際例子!
但是接下來我要講的實際例子,比連續劇還連續劇,而且它離我又更近了!
它發生在我朋友身上!!
我有認識很久的朋友,國小就認識了,算一算也已經15、6年有了吧!
他是我人生第一個聽到要結婚的朋友,你們以為是曾明彥嗎?
你們都錯了,曾明彥不過是因為不遵守遊戲規則,不小心而要結婚的!!
不過看到他們夫妻倆到現在感情依舊甜蜜蜜,覺得曾明彥當初犯規是值得的,不然那麼優的老婆,不被把走才奇怪!!
回到正題,我那個朋友他在高中的時候就傳出要結婚了,一點都不誇張~
而且相同的消息一直從我高中、大學、當兵、到出社會都不斷的傳出! (他本人的說法是:那是謠言!!)
就是一直有結婚的打算的那種感覺就是了,而且對象是同一個人!(如果是不同人那這篇文章就沒什麼好寫了!)
前一陣子我在另一個朋友的喜宴上發現,他身邊的女生不一樣了!!
這簡直是比看到外星人還更令我驚訝,後來在一個因緣際會下,我才知道了這一個故事!
而且是蠻令人傻眼的故事!
故事開始:
我這個朋友我就簡稱S,他前女朋友就叫A好了!!(本來叫M,可是怕有人有不當的聯想)
S跟A前後總共交往了七年,論及婚嫁已經n次了!!
七年以前A在跟S交往前有一個男朋友,因為服兵役被判軍法,要入獄七年!(至於為什麼被判軍法我也不知道)
當A的前男友入獄以後不久,她就跟S在一起~
他們在一起的日子裡,我們幾乎很少有機會看到S,
這難免,因為大家交女朋友以後都會消失一陣子!(沙皮~不用舉手了)
因為A會比較限制S的一些活動,尤其是S單獨跟自己的朋友出去更是不行!
就是說如果出去的話沒有A就不能有S就是了!
而且A簡直是緊迫盯人防守S啊~只差沒有來個雙人包夾!!
記得有一次,我們一票人(我忘記要去哪裡了),S打電話跟A報備,說跟我出去!!
當S電話掛斷沒多久,我的電話響了,A打來問我,S是不是真的跟我出去!
我覺得這樣是不是間接的表示,A根本就不信任S!
又有一次,因為A還在上班,所以S約我去吃晚餐,我們吃晚餐的漢堡王大概只離他們家不到兩百公尺
當我們東西吃到了一半時,S的手機響了,A提早下班,她問S為什麼不在家,要他回去幫忙提飲用水~
當時我想說,提飲用水又不是什麼大事,就等我們吃完就好了~
結果我太單純了,當S手機掛斷沒多久,A電話又來了,要S馬上回家!!
見鬼了,我只好趕快吃一吃,然後S沒吃完的東西趕快打包,火速回家!!
當然他們其中的相處模式是如何我們不知道,我們外人也不需要過問那麼多~
時間就這樣匆匆的過了,他們兩個也在外面租房子同居了好一段時間~
這期間也買了一台車,因為某些節稅因素,所以車子登記在A的名下,他們的大小車通通登記在A的名下!
但是~就我看到的幾乎都是S在繳貸款,雖然詳細內容是如何我不清楚,
反正我就很常看到S拿著繳費單去領錢然後到超商繳貸款!
其中我覺得最酷的一點就是,S的薪水並沒有他自己自由使用的權力~
有一次我跟S去逛街,他看上了一只錶,五千多元,看得出來他很想要,
我就想說,自己有在賺錢,而且手錶這種東西是有它的實用性在,所以並沒有什麼好猶豫的阿~
但是S他到錶店外打了通電話,回來的時候是一副失望的表情~
原來他是打給A看他能不能買這顆錶,可惜答案是令人遺憾的,他不能買!!
他所有想要買的東西,通通都要經過A的允許,既使是自己賺的錢!!
怎麼樣~很酷吧~
在他們後來搬進去一間公寓,剛好在一個巧合機緣下,
其中有一戶人家,因為要搬回老家,所以公寓要低價出售(真的有夠低價的)
於是S就想把它買下來,畢竟都已經論及婚嫁了,也是該有自己的房子,更何況價格那麼的平易近人!
S就打算先跟家裡借頭期款,S爸沒有什麼意見,唯一的附帶條件就是,名字要登記在S名下
不然別想他拿出半毛錢(薑果然是老的辣)
最後名字登記在S下,他們也順利的把房子給敗了下來~
你們以為故事的結尾是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?
你們錯了,代誌不是憨人所想的那麼簡單,連續劇不會這麼演的啦!
之前提到的那個A前男友,他刑期已滿,重獲自由了!
這時候S似乎不知情,只是覺得這一陣子的A怪怪的,晚上已經很晚了還要出門~
甚至有一次,說要回家裡住,結果S跟蹤A才發現,A是要去他前男友家,然後手機一直打都不接~
是到了她前男友出來陽台抽煙(事後煙?)才發現S在樓下,趕快進去告訴A!
又有一次,A帶著她前男友回到S買的公寓,S整個氣不過,一怒就奪門而出!
可是他到外面的時候想了一下,不對啊,這是我家,為什麼我要出來,
他就默默的回家,當他回家的時候房間裡傳出男女交歡的聲音,A並不知道S回來了!
於是他就一個人獨自的在衣櫥裡暗自的流淚!!!
這時候我就真的很欽佩S,我聽到這邊歸爛趴火都上來了,難道這就是傳說中墨子的兼愛非攻嗎?
如果是我,我絕對會衝進去房間裡,揍那男的一頓,然後把他們都趕出去!
可是S沒有,他選擇默默的承受這一切,或許是要給他女朋友面子,或許這就是人家說的愛!(我覺得是愚昧的愛啦!)
當A前男友出獄以後,他們就發生了許多的爭吵,最後甚至是鬧分手~
分手這種東西,說說就算,但是說久了,他偏偏就是會成真~
分手有一個蠻棘手的問題,那就是兩個人共有的東西怎麼分配!!(如果有寵物更麻煩,又不能切一半!)
A覺得汽車跟機車都是登記她的名字,所以歸她(既使她沒有繳到什麼貸款)
就連房子她也要分一杯羹!
車子被拿走就算了,連房子都不放過,最後是S爸殺去A家才把房子給保住~
但是房子保住了,家具呢?
A覺得家具幾乎都是她買的,所以她通通都要搬走,她找了一天回到公寓,要把家具搬走~
S因為不忍心,看不下去,所以他就先離開了公寓,
等到他回到公寓的時候,整間公寓簡直跟被討債公司搬東西去抵債一樣~
結果整個房子裡只剩下:洗衣機、電冰箱外加一台小電視!!
當然S也選擇承受這一切~(我只能說如果忍耐有個限度的話,我應該不及S的一半)
後來A也有跟S提出復合,但是S並沒有答應,如果是我,我應該也不會答應吧!!
不過好險他沒有答應,不然這個故事還有的寫!!!
說實在的我這個朋友在這一段七年的感情獲得了什麼?
我覺得是一堂看到人心隔肚皮,既使在一起那麼久,還是不會對你會手下留情的課!
簡單來說就是一堂很貴很貴的人生經驗課!!
我想有很多人看完了都會說,不過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
話是這麼說沒錯,可是我覺得打的人如果太過分,挨的人是不是該活該倒楣,誰不是人生父母養~
而且如果一段感情建立在像這樣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基礎上,那豈不是用悲哀兩個字來可以形容!
整個事件下來,我的感覺是~
今天如果真的有愛存在這段感情裡的話,那根本就不會發生以上我所說的種種~
不會有人願意去傷害自己所愛的人,而且是用那麼殘忍的手段~心理上的痛遠比身理上的痛還要痛啊!!
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真的還蠻痛苦的,不如早一點看透這一點,去愛另一個愛自己的人!!
人家常說當局者迷,這一點都沒有錯,當自己在身在其中的時候,其實過的並不快樂卻不自覺!
可是當你步出了這個局,你就會發現,其實自己可以過的開心一點~
這一篇文章並不是要事後杯葛或是要秋後算帳之類的~
我只是把我看到的、聽到的還有我的感覺寫了出來!
本文也給S親自看過,他覺得OK,
這篇文章才會出現在你們的眼前!
一定有人會疑問,為什麼我聽到的都是女生是壞人,連續劇沒有這樣子演的~
其實說真的,我自己身邊有一個男生是壞人而且是壞到了令人吐口水的一個故事
故事名稱叫做:阿葛與阿包的故事!!
沒錯~阿葛就是你們知道的那一個阿葛,至於阿包是那一包,那就不怎麼重要了!!
問題是~我覺得這個故事的精采程度不及以上我所說的故事~
所以就作罷~沒有跟大家做分享,在這邊跟大家致個歉 XD~
當時學弟的一個同學,就讀台南一中,雖然不是說讀台南一中就人生會多大放異彩~
但是不能否認的,當你可以進入台南高中第一殿堂,那絕對是菁英!(其實二中也不錯,也可以算是菁英!!)
那個同學那時候交了一個女朋友,結果不小心鬧出了小生命~
他並沒有選擇把小生命結束掉,而是把這個小生命迎接來到這個世界!
當然他也娶了那位女孩回家當老婆了!
或許是因為家裡的家境不是很好之類的,所以那位同學辦了休學,開始工作養家!
因為當時那位同學不想要夫妻兩個人都帶著無法繼續升學的遺憾,所以他就供他老婆去上大學~
你以為故事會那麼的感人快樂嗎?
你錯了,當那位女孩上了大學,認識了新的男生(這難免,畢竟大家剛好處於比較愛玩的階段)
於是當這位女孩畢業的時候,她也跟供她念了四年的老公提出離婚,小孩子也不要了!
就這樣,這個同學獲得了什麼,在他人生最精華的時候,他選擇為一個女孩跟小朋友犧牲奉獻~
最後他落得~文憑就停在高中休學!
想要繼續完成學業的難度很高,畢竟他還有一個小朋友要養~
雖然不能說他的人生就這樣毀了,但是他浪費的時間跟失去的東西太多太多了!
他只獲得了一個沒有媽媽的小孩外加無比的傷痛!!
這是我聽過最像連續劇的真實人生,而且也是離我最近的一個實際例子!
但是接下來我要講的實際例子,比連續劇還連續劇,而且它離我又更近了!
它發生在我朋友身上!!
我有認識很久的朋友,國小就認識了,算一算也已經15、6年有了吧!
他是我人生第一個聽到要結婚的朋友,你們以為是曾明彥嗎?
你們都錯了,曾明彥不過是因為不遵守遊戲規則,不小心而要結婚的!!
不過看到他們夫妻倆到現在感情依舊甜蜜蜜,覺得曾明彥當初犯規是值得的,不然那麼優的老婆,不被把走才奇怪!!
回到正題,我那個朋友他在高中的時候就傳出要結婚了,一點都不誇張~
而且相同的消息一直從我高中、大學、當兵、到出社會都不斷的傳出! (他本人的說法是:那是謠言!!)
就是一直有結婚的打算的那種感覺就是了,而且對象是同一個人!(如果是不同人那這篇文章就沒什麼好寫了!)
前一陣子我在另一個朋友的喜宴上發現,他身邊的女生不一樣了!!
這簡直是比看到外星人還更令我驚訝,後來在一個因緣際會下,我才知道了這一個故事!
而且是蠻令人傻眼的故事!
故事開始:
我這個朋友我就簡稱S,他前女朋友就叫A好了!!(本來叫M,可是怕有人有不當的聯想)
S跟A前後總共交往了七年,論及婚嫁已經n次了!!
七年以前A在跟S交往前有一個男朋友,因為服兵役被判軍法,要入獄七年!(至於為什麼被判軍法我也不知道)
當A的前男友入獄以後不久,她就跟S在一起~
他們在一起的日子裡,我們幾乎很少有機會看到S,
這難免,因為大家交女朋友以後都會消失一陣子!(沙皮~不用舉手了)
因為A會比較限制S的一些活動,尤其是S單獨跟自己的朋友出去更是不行!
就是說如果出去的話沒有A就不能有S就是了!
而且A簡直是緊迫盯人防守S啊~只差沒有來個雙人包夾!!
記得有一次,我們一票人(我忘記要去哪裡了),S打電話跟A報備,說跟我出去!!
當S電話掛斷沒多久,我的電話響了,A打來問我,S是不是真的跟我出去!
我覺得這樣是不是間接的表示,A根本就不信任S!
又有一次,因為A還在上班,所以S約我去吃晚餐,我們吃晚餐的漢堡王大概只離他們家不到兩百公尺
當我們東西吃到了一半時,S的手機響了,A提早下班,她問S為什麼不在家,要他回去幫忙提飲用水~
當時我想說,提飲用水又不是什麼大事,就等我們吃完就好了~
結果我太單純了,當S手機掛斷沒多久,A電話又來了,要S馬上回家!!
見鬼了,我只好趕快吃一吃,然後S沒吃完的東西趕快打包,火速回家!!
當然他們其中的相處模式是如何我們不知道,我們外人也不需要過問那麼多~
時間就這樣匆匆的過了,他們兩個也在外面租房子同居了好一段時間~
這期間也買了一台車,因為某些節稅因素,所以車子登記在A的名下,他們的大小車通通登記在A的名下!
但是~就我看到的幾乎都是S在繳貸款,雖然詳細內容是如何我不清楚,
反正我就很常看到S拿著繳費單去領錢然後到超商繳貸款!
其中我覺得最酷的一點就是,S的薪水並沒有他自己自由使用的權力~
有一次我跟S去逛街,他看上了一只錶,五千多元,看得出來他很想要,
我就想說,自己有在賺錢,而且手錶這種東西是有它的實用性在,所以並沒有什麼好猶豫的阿~
但是S他到錶店外打了通電話,回來的時候是一副失望的表情~
原來他是打給A看他能不能買這顆錶,可惜答案是令人遺憾的,他不能買!!
他所有想要買的東西,通通都要經過A的允許,既使是自己賺的錢!!
怎麼樣~很酷吧~
在他們後來搬進去一間公寓,剛好在一個巧合機緣下,
其中有一戶人家,因為要搬回老家,所以公寓要低價出售(真的有夠低價的)
於是S就想把它買下來,畢竟都已經論及婚嫁了,也是該有自己的房子,更何況價格那麼的平易近人!
S就打算先跟家裡借頭期款,S爸沒有什麼意見,唯一的附帶條件就是,名字要登記在S名下
不然別想他拿出半毛錢(薑果然是老的辣)
最後名字登記在S下,他們也順利的把房子給敗了下來~
你們以為故事的結尾是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?
你們錯了,代誌不是憨人所想的那麼簡單,連續劇不會這麼演的啦!
之前提到的那個A前男友,他刑期已滿,重獲自由了!
這時候S似乎不知情,只是覺得這一陣子的A怪怪的,晚上已經很晚了還要出門~
甚至有一次,說要回家裡住,結果S跟蹤A才發現,A是要去他前男友家,然後手機一直打都不接~
是到了她前男友出來陽台抽煙(事後煙?)才發現S在樓下,趕快進去告訴A!
又有一次,A帶著她前男友回到S買的公寓,S整個氣不過,一怒就奪門而出!
可是他到外面的時候想了一下,不對啊,這是我家,為什麼我要出來,
他就默默的回家,當他回家的時候房間裡傳出男女交歡的聲音,A並不知道S回來了!
於是他就一個人獨自的在衣櫥裡暗自的流淚!!!
這時候我就真的很欽佩S,我聽到這邊歸爛趴火都上來了,難道這就是傳說中墨子的兼愛非攻嗎?
如果是我,我絕對會衝進去房間裡,揍那男的一頓,然後把他們都趕出去!
可是S沒有,他選擇默默的承受這一切,或許是要給他女朋友面子,或許這就是人家說的愛!(我覺得是愚昧的愛啦!)
當A前男友出獄以後,他們就發生了許多的爭吵,最後甚至是鬧分手~
分手這種東西,說說就算,但是說久了,他偏偏就是會成真~
分手有一個蠻棘手的問題,那就是兩個人共有的東西怎麼分配!!(如果有寵物更麻煩,又不能切一半!)
A覺得汽車跟機車都是登記她的名字,所以歸她(既使她沒有繳到什麼貸款)
就連房子她也要分一杯羹!
車子被拿走就算了,連房子都不放過,最後是S爸殺去A家才把房子給保住~
但是房子保住了,家具呢?
A覺得家具幾乎都是她買的,所以她通通都要搬走,她找了一天回到公寓,要把家具搬走~
S因為不忍心,看不下去,所以他就先離開了公寓,
等到他回到公寓的時候,整間公寓簡直跟被討債公司搬東西去抵債一樣~
結果整個房子裡只剩下:洗衣機、電冰箱外加一台小電視!!
當然S也選擇承受這一切~(我只能說如果忍耐有個限度的話,我應該不及S的一半)
後來A也有跟S提出復合,但是S並沒有答應,如果是我,我應該也不會答應吧!!
不過好險他沒有答應,不然這個故事還有的寫!!!
說實在的我這個朋友在這一段七年的感情獲得了什麼?
我覺得是一堂看到人心隔肚皮,既使在一起那麼久,還是不會對你會手下留情的課!
簡單來說就是一堂很貴很貴的人生經驗課!!
我想有很多人看完了都會說,不過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
話是這麼說沒錯,可是我覺得打的人如果太過分,挨的人是不是該活該倒楣,誰不是人生父母養~
而且如果一段感情建立在像這樣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基礎上,那豈不是用悲哀兩個字來可以形容!
整個事件下來,我的感覺是~
今天如果真的有愛存在這段感情裡的話,那根本就不會發生以上我所說的種種~
不會有人願意去傷害自己所愛的人,而且是用那麼殘忍的手段~心理上的痛遠比身理上的痛還要痛啊!!
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真的還蠻痛苦的,不如早一點看透這一點,去愛另一個愛自己的人!!
人家常說當局者迷,這一點都沒有錯,當自己在身在其中的時候,其實過的並不快樂卻不自覺!
可是當你步出了這個局,你就會發現,其實自己可以過的開心一點~
這一篇文章並不是要事後杯葛或是要秋後算帳之類的~
我只是把我看到的、聽到的還有我的感覺寫了出來!
本文也給S親自看過,他覺得OK,
這篇文章才會出現在你們的眼前!
一定有人會疑問,為什麼我聽到的都是女生是壞人,連續劇沒有這樣子演的~
其實說真的,我自己身邊有一個男生是壞人而且是壞到了令人吐口水的一個故事
故事名稱叫做:阿葛與阿包的故事!!
沒錯~阿葛就是你們知道的那一個阿葛,至於阿包是那一包,那就不怎麼重要了!!
問題是~我覺得這個故事的精采程度不及以上我所說的故事~
所以就作罷~沒有跟大家做分享,在這邊跟大家致個歉 XD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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